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,定于2013年12月6日召开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会议建议议程
研究召开江山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。
二、参加会议人员
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出席会议;市人民政府市长、市人民法院院长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,市政府办公室、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。
三、会议时间和地点
12月6日上午9:00,在市政府大楼八楼会议室开会。会期半天。
请参加会议的人员安排好工作,准时参加会议。请新闻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