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关于批准江山市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新增债务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
(2018年7月30日江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)
江山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经过审查,根据省财政厅《关于下达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、新增限额等相关事项的通知》(浙财预〔2018〕26号),决定按省财政厅核定数批准江山市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51.42亿元。决定批准江山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江山市新增债务预算调整方案。
浙公网安备 33088102001012号